满头白发步履蹒跚、拄着拐杖上法庭的被告人很罕见,昨天,武汉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传销案,4名被告之一的丁某已经67岁、另外一名主犯也已60多岁。这个传销团伙2个月时间发展会员231人,收取会费65.6万元。 67岁的丁某是十堰市人,大专文化水平,退休前是一家银行的干部。去年2至4月间,他和60岁的李某等人,在阅马场等地租下办公室,以自设的“中国城乡青少年健康基金”、“中华民间健康扶贫互助会”的名义发展会员:加盟会员投资人民币4050元,然后发展2个新的加盟会员,新会员再推荐发展新会员取得返利,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诱骗参加者发展下线会员。 被查获时,李某、丁某等人共发展会员231人,收取入会费共计人民币656100元。 工商部门查明,李某、丁某此前是一家传销公司的会员,而他们交了会费之后公司却被查封了。为了挽回损失,他们转而虚构项目骗人。 昨天庭审时,记者发现这个传销团伙4名被告中,丁某曾中风,需要人搀扶才能站着,李某也是要拄着拐杖上庭,旁听席上的一些受害者和证人大多是银发老人。 该案昨天是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