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湖北警方查处了一家印刷传销书籍的印刷厂,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在2010年至2013年5月期间,向桂林市发了200多箱传销书籍,每箱装有50~80本,估计发货上万本,收货人分别是任某和邹某。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经侦大队经过调查,发现任某和邹某在灵川县八里街一带活动。8月30日晚上,民警来到八里街的一条街道时,看到街头和街尾各摆了两个地摊,正在售卖传销书籍,上前一查,发现摆摊的人正是任某和邹某。随后,民警在两人的住处查获了大量传销书籍。8月31日,任某和邹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调查中,民警发现,任某在2008年被弟弟骗到临桂县搞传销,被骗了3万多元,他觉得没面子回家。2010年7月,任某翻看传销书时,看到里面留有一个卖书电话,就打电话联系湖北的王某,购进传销书进行售卖。他将一部分书售给传销头目,用于给刚被骗来搞传销的人员洗脑,一部分书则摆地摊销售,同时还向北海、玉林和南宁等地发货。邹某从2011年开始从任某处购进传销书,然后再销售。后来,他也改为向湖北的王某购买传销书。任某和邹某两人的共同点是,先前都是被人骗来桂林搞传销,然后他们就将自己的亲戚骗来,后来见再也骗不到熟人,就改为销售传销书牟利。而这些传销书都是谎称传销是合法的,并以西部大开发和资本运作等为名,给新入传销组织的人员洗脑,危害很大。(记者邓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