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滨海律师团:网络传销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其行为本身仍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新世相营销课是否属传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自媒体“新世相”的一则线上课程海报,引发网络关注。课程采用分级营销的形式,用户在购买后通过朋友圈分享课程二维码,其他用户在使用这一二维码并进行购买后,原分享用户可获得相应佣金。有声音指出,这一线上课程的营销模式,本质类似于“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销模式。目前微信团队已对相关公众号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