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举报一网络平台涉嫌传销,经侦查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营销副总勾某等9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涉案金额高达8600万元。
据悉,犯罪嫌疑人伪称自己是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套用最新的“区块链”概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货币,并自行操控虚拟货币的价格涨幅。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28级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西安市公安局4月5日成立专案组,由经侦支队牵头,会同公安高新分局等部门,上下联动、多警合作、区域协作、集中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