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大概是,对方借我的钱,说好了某个期限还,写了借条;
但是,到了这个该还钱的期限,对方不仅不还钱,还有意逃避,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或者干脆就转移财务,玩失踪了。
当事人认为,这种情形应当属于诈骗,但又不确定,为了咨询律师确认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诈骗,能不能报案。
对这种情形,我对咨询的当事人说,一般都不能认定为诈骗。事实上当事人自认为是诈骗,到公安以诈骗来报案,公安也不会受理,因为这是民事案件。
但是,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当事人还一直认定为:这是一种诈骗行为,其理由或逻辑是:说对方说好了某个期限还,现在不还,还转移财产,玩失踪,就是恶意不还,属诈骗行为。
我说,这种情形不会认定为诈骗,如果不信,可以试着去报案,如果属民事案件不属诈骗的话,公安是不会受理的。
那么,在现实中,哪些行为属于诈骗呢?今天在这里简单梳理一下。
以下这几种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
1、伪造合同。即一方伪造合同(或签名)以骗取财产或某种利益的行为。
2、虚构主体或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3、虚构合同标的或利用虚假信息,资源、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4、隐瞒重要事实,诈骗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5、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6、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7、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8、提供虚假担保;
上述情形均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广告中的某行夸张行为,不能认定为诈骗;如,采用夸张手法表现产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