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宋阳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其作出的信浉市监强制字[2021]001号《行政冻结决定书》,对被申请人宋阳、艾鹤、艾建华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申请人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上海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从事传销一案过程中,为防止相关联系人转移或隐匿涉嫌传销资金,决定向本院申请对上述被申请人宋阳、艾鹤、艾建华的涉嫌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本院认为,《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对宋阳、艾鹤、艾建华的银行账户(宋阳:平安银行6230582000021680361;艾鹤:宁波银行6214180100003801579、民生银行6216910216484722、浦发银行6217920165542767、光大银行6214920604922169、中国银行6216680800000165791;艾建华:河南农村信用社623059187201625781)予以冻结。冻结额度为30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16日,中新观察就报道了题为《上海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相关人员及账户被冻结3000万元》一文,文中提到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上海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从事传销一案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嫌传销资金,决定向本院申请对与被申请人有相联关系的人员李国富(身份证号:)、李玉红(身份证号:)、宋娜娜(身份证号:41×××6X)的涉嫌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以及微信账户等进行冻结。冻结额度为3000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隍金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宋阳,同时担任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持股80%。
截止今年3月,上海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相关人员累计被冻结6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天眼查APP讨论区,不少网友因资金等问题开始发起维权。对此,中新观察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中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