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反泰康君盟”QQ群,每天不断的有人加入。群里面的人,不是母亲、父亲被骗,就是公公、婆婆被骗。被骗者家里的任何事情都不管,全身心的投入到他们的“国家扶贫计划”中。而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的钟某某就是其中一位。
鹰鉴了解到,李某某(身份不详、在逃)、霍某某等人假借国家政策方针和社会热点,编造“中国梦合法平台”、“为民扶贫”各种虚假项目,以小投入就能获得大回报为诱,通过微信等通讯软件以虚构集团军、司令、军、师等层次发展下线,并在短时间内裂变式传播,诱使受害人在虚构的各种项目中投入钱财,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其中就有“泰康君盟”的集团军,霍某某在集团军中负责整个集团军的项目发起、指导以及推广以及集团军内所有人员参加虚假项目的思想指引,雷某某、张某某、林某某等人在集团军内担任参谋长、师长、团级宣传部部长等重要职位。
2019年8月,被告人钟某某经“泰康君盟05司令部04集团军15军军长”贾某某邀请加入“泰康君盟”民族资产解冻项目,被贾某某任命为“15军统计部长”,负责在“15军”的微信群内统计信息上报。
贾某某等人以微信群为平台,宣传“泰康君盟”项目是国家为了实现中国梦开展的一个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进入微信群提供含有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个人履历等个人信息并交5元人民币,由钟某某制作成表格上报,待几个月后中国梦实现时国家就会下发扶贫款,每人可分到十几万元。钟某某通过制作表格的方式共骗取他人8000余元。
2020年11月7日,钟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清镇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清镇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钟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至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建议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文章来源: 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