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周知,直销与传销虽一字之差,其性质却天差地别。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非法传销组织打着直销的名义实施诈骗也时有发生。
3月3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天狮直销公司的旗号,以层奖、碰奖等高额奖励为诱饵实施传销活动,三名被告人系组织、发起、策划,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发展人头 谎称与直销企业合作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被告人马某福供述,被告人左某香、马某福于2018年10月左某香告诉其(直销企业)天狮正在发展海外市场,其二人就模仿天狮的海外营销制度和奖励模式初步建立了“神一国际系统创新平台”,后被告人左某香联系被告人黄某等人一起研究、制定了该平台销售模式和奖励制度等规则。
左某香找了天狮的王某和张某1(天狮集团的副总裁)。后来左某香带着其去的。当时左某香和张某1谈的神一系统的经营模式和奖励制度。张某1没有确定是否合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裁判文书中提到,证人张某1证言证实确定,2018年9、10月左某香和她老公(马某福)想带着产品和天狮合作,当时并没有同意。马某福没有介绍神一系统经营模式,说要用其的产品还要挂靠天狮公司,也没有同意。
2018年12月被告人马某福委托他人开发了“神一国际系统创新平台”软件系统。被告人左某香、马某福、黄某等人为发展市场,由被告人黄某等人担任讲师,于2019年1月至3月在天津市武清区、赣州市等多地进行宣传培训工作。
被告人还供述,(在没有达成合作的情况下)公司产品有天狮的产品(高钙冲剂、虫草菌、甲壳质),还有益康轩的平衡汤、平衡粥、排毒餐、还魂丹。天狮的产品是其从左某香那买的,进货单价130元以下的产品,其卖1,300元。平衡餐进价是130元,卖价是1,300元,平衡粥进价是65元,卖价是650元,平衡汤进价是32.5元,卖价是325元。
多位证人证言中提到,其在推广宣传中,也多次给新人介绍“神一国际系统创新平台”是天狮直销公司的。
营销模式 奖励制度
据被告人马某福供述,神一系统的发起人是其和左某香两个人,黄某是讲师,汪某负责市场管理,谭某负责健康管理技术,邢某海负责后勤行政。其几人制定了营销模式。其会员级别1,300元(银卡)、3,900元(金卡)、7,800元(白金卡)、15,600元(钻卡)这四种。
会员再发展会员可以获得层奖、量奖和福利奖,一个会员找来新人购买产品成为他的二层人员,两个二层人员配对成功一层会员可以获得二层的层奖,奖金是二层人员最低消费的50%,二层人员发展新会员成为三层会员,三层人员配对成功后,一层人员获得三层人员最低消费的40%作为奖金,以此类推以下可以到无限层,都是提40%。
二层只有两个会员,这两个会员及其分别发展的下层为其所属分区,分为两个分区,一层会员还可以从分区获得量奖,银卡会员的量奖为当日分区业绩比较少的销售总金额的9%,金卡为10%,白金卡为11%,钻石卡为12%,层奖和量奖日结周发,日封顶值银卡为1,500元,金卡为4,000元,白金卡为8,000元,钻石卡为20,000元,奖金可以提现,也可以置换成通证。
区块链通证可以在港交所交易,在“神一系统”平台内有通证数值TDT,根据“神一系统”的会员在会员网站内获得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的50%自动转换为通证,剩下的50%奖励积分会员自愿转为通证,但是所有会员都转换为通证了,在港交所内通证涨得很快,挣钱就多。
会员购买产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银卡赠送消费业绩2倍的积分,金卡获得3倍积分,白金卡获得4倍积分,钻卡获得5倍积分,积分加现金可以在网上商城购买产品。另外会员也可以通过开授权店获取推广费奖励,授权店也可以向下发展授权店,店级别为投资3万元是体验中心,体验中心发展一级店可以提15%,再向下发展二级店提10%,再向下发展三级店可以提5%,还可以获得5,000元的消费分红,会员在这个店报单还可获得会员消费的3%作为报单店补;6万元是共享服务站,发展一级店可以提20%,再向下发展二级店提15%,再向下发展三级店可以提10%,还可以获得10,000元的消费分红,会员在这个店报单还可获得会员消费的5%作为报单店补。
每个会员下边都会分为A、B两个区域,每个区域下可以同时摆放两个位置,如果再发展新的会员继续往下层摆放(介绍人员的下层),比如A发展B、C、D、E,B、C、D、E分为两个区域,A再发展F,F摆放在B、C、D、E任意下边的一个位置,以此无限摆放下去,之后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奖励。每一层会员都会提下一层会员的钱。
经审理查明,(该组织)以层奖、碰奖等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缴纳1300元、3900元、7800元或15600元购买成本与价格严重背离的产品,获得银卡、金卡、白金卡或钻卡等会员,从而获得发展会员和返利资格,以会员再发展会员的人数作为返利依据,诱使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将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
发展会员209人 涉案资金368万余元
经北京市通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自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3月25日,该系统会员人数209人,共计发展20层,累计收益3686800元。
被告人左某香、马某福、黄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马某福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违法所得人民币8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香、马某福、黄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成为会员的资格,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各个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左某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马某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黄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