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女,1970年出生,贵州省大方县人,曾因犯拐卖人口罪,于1992年7月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1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执行逮捕。
2019年1月,被告人李某加入“支付宝爱心事业组织”,担任第一纵队第六大队大队长助理,负责管理其大队下设的十二中队三个小组。2019年3月,被告人熊某也加入该组织,经李某推荐,熊某担任第一纵队第六大队十二中队六小组小组长,负责发展、管理12名义工及400余名会员。
2019年6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熊某通过手机微信群宣传推广“368民康汇”项目,承诺一次性缴纳368元,可以先得到一个价值2988元养生电压力锅,后续会分批收到空调、冰箱、电视等高档电器,参与项目180天后,可以获得一笔10年期最高30万的医疗救助金,若三年内无重大疾病发生,还能再获得100万扶助金等回报。
该项目吸引三百余人参与,截至案发前,除少数参与人获得一个电压力锅外,其余承诺均未兑现。经贵州中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李某收到“368民康汇”项目资金共计人民币11674元。熊某收到“368民康汇”项目资金共计人民币29495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熊某收到的“368民康汇”项目资金均已转到其上线张某阳(另案处理)、高某(另案处理)账户。
文章来源: 利箭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