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利箭在出击
我国目前没有“民族资产解冻”的说法,然而骗子们编造各种谎言进行诈骗,许多人偏偏要相信骗子的谎言,往往上当被骗。利箭在出击从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民族解冻资产联合发展慈善基金会”诈骗骨干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2018年3月,被告人吴某龙伙同厉某龙、刘某娜等人(均已判)组建“民族解冻资产联合发展慈善基金会”(简称“民联”),由厉某龙任总会长、刘某娜任总会长秘书、被告人吴某龙任副会长、被告人吕某旺任督查巡视员,“民联”下设秘书处、督查、宣导、财务等部门,模仿军队建制在总部以下设军、师、团等机构,采用虚构民国老人在海外有巨额民族资产,解冻需要启动资金,承诺资产解冻后转回国内用于扶贫等事实,以小投入大回报为诱饵,通过微信层层发展会员,骗取会员保单费,直至2019年4月,厉志龙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联”解散。经查,被告人吴某龙任“民联”副会长期间,直接听从厉某龙安排,负责宣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收取、汇总下级的报单费并按要求上交到指定账户,骗取报单费共计人民币3100万余元,被告人吕某旺任“民联”巡视督察员期间,负责管理自己团队的会员,向自己团队宣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收取报单费并按要求上交到被告人吴某龙及厉某龙指定的其他账户,骗取报单费共计人民币391万余元。2019年9月26日,被告人吴某龙在浙江省瑞安市被抓获归案,2019年10月10日,被告人吕某旺在台州市黄岩区被抓获归案。玉环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吕某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利用民族资产解冻的幌子,骗取他人钱款,涉案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吴某龙、吕某旺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被告人吴某龙系集团成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吕某旺系集团成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吕某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据上述理由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吕某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手机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