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月20日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2017年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开展时,能够备案的原料为维生素矿物质原料,可备案的产品剂型包括片剂、硬胶囊、软胶囊、口服液、颗粒5种,此次增加凝胶糖果和粉剂两种食品形态是结合原料本身的一些性质而制定的,都可用于维生素矿物质的产品备案中。
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其可备案的产品剂型(或食品形态),将根据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配套文件要求中规定执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未来将进一步调整增加,根据原料的特点,未来能够备案的剂型(或食品形态)也将随着相关配套文件中做出相关规定和要求。
文章来源:海畴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