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鑫洗码 ”这种荒唐的骗局,在去年非常的疯狂,随着资金链的断裂,骨干们的抓捕,许多人逐渐从骗局中醒来,利箭从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得知:“ 博鑫洗码 ”理财案件中,一团队长获刑2年,被处罚金15万,法院责令团队长退赔被骗人钱款,因此互联网项目投资中被骗,报案是退回被骗款的重要环节。
2019年1月至8月底,被告人李某礼通过其上级代理邹某(另案处理)加盟崔某宁(另案处理)为首的“ 博鑫洗码 ”理财机构,成为“某礼团队”负责人,以“投资10000元每天返300元、一倍出局”高额回报,采用在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加盟投资。被告人李某礼担任“某礼团队”负责人期间,发展下线张某等6人,非法吸收资金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李某礼已退还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礼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礼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礼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礼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礼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但辩护对被告人李某礼可适用缓刑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李某礼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责令被告人李某礼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7万元,并继续退赔其他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3、邓州市公安局扣押的作案工具即华为手机一台、钱包一个等物品由扣押机关即邓州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
4、邓州市公安局冻结的被告人李某礼涉案银行卡继续冻结,所冻结款项优先支付被害人经济损失和缴纳罚金,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提醒:不要相信高额回报的东西,天上不会掉馅饼,互联网项目投资中被骗,想要获得被骗款,一定要报案!
文章来源:利箭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