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未来集市  养殖骗局  微信骗局  深圳  迪咔商城  电信诈骗  淘宝骗局  未来集市骗局  区块 

打着购新能源汽车全返、投资佳仕美原始股的旗号开展传销活动

   日期:2021-03-02     作者:chapianju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欢迎阅读]

11月17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假借直销公司之名,交纳2万元成为会员后可以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五年内获得全额返款,会员购买原始股权待公司上市后可以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开展传销活动。

微信图片_20201117195916.jpg

经审理查明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曹某新和同案人何某3、陈某2英、冯某1容、刘某1、杨某2、罗某3宁、陈某3(均已判刑)、曹某2清(被告人之妹,另案处理中)等人,在同案人林某1、蔡某斌(均已判刑)等人的领导下。

先后假借具备直销经营资质的绿某某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卫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名,以广东佳仕美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佳仕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宣传背景,对外宣称:新能源汽车有远大的市场前景,交纳2万元成为会员后可以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五年内获得全额返款,会员购买原始股权待公司上市后可以获得高额收益,拉拢他人入会可以获得回本奖、层碰奖、见点奖等高额收益,以此引诱他人入会并逐层发展会员。

同案人林某1是广东佳仕美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佳仕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案人林某1、蔡某斌制定传销组织的获利规则,于2015年底在广东省东莞市组建了“星晨联盟”传销组织,并持续在全国发展会员达数万人。

被告人曹某新作为该传销组织从化支线的负责人,在从化通过曹某2清、何某3等人逐级发展会员,下属会员层级超过20层,会员人数超过120人。被告人同时协助同案人林某1在广东其他地区的会员发展工作。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曹某新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确定宣告刑,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曹某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热线

 
专注骗局揭秘,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防骗网
 
更多>同类骗局库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骗局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