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一直是国家严打的网络诈骗之一。利箭从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10月23日公布的一起刑事判决书中获悉:
被告人朴某善、金某玉、申某花、李某月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其参加的“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6个月以上均没有兑现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群向自己的“下线”人员转发《坚信团队红底照片补缴费用》、《坚信团队国务院办公厅特别奖励实名制卡发放名单》、《坚信团队国务院扶贫办二会前下雨》、《中华扶贫基金会》、《国务院发放坚信团队特殊脱贫款项24元回报120万》、《坚信团队参加学习、培训》等6个虚假“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宣传资料和宣传模板,并从每一名下线会员上交的报单费用中,以“辛苦费”的名义,非法获利人民币0.5元至2元。
被告人朴某善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份期间,以“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名义,收取自己的“下线”被告人金某玉、申某花、李某月以及自己发展、管理的会员汇给自己的6个虚假报单项目款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自己的“上线”李某某共计人民币44万多元,并从中非法获利1200余元。
被告人金某玉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份期间,以“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名义,收取自己“下线”会员虚假项目报单费用427人次,共计人民币7万多元后,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自己的“上线”朴某善汇款共计人民币7万多元,并从中非法获利650余元。
被告人申某花系退休教师,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份期间,以“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名义,收取自己“下线”会员虚假项目报单费用185人次,共计人民币3.8万多元后,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自己的“上线”朴某善汇款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并从中非法获利300余元。
被告人李某月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份期间,以“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名义,收取自己“下线”会员虚假项目报单费用100人次,共计人民币2.3万多元后,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自己的“上线”朴某善汇款共计人民币2.4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160余元。
被告人朴某善、金某玉、申某花、李某月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5月22日、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3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朴某善、金某玉、申某花、李某月于2020年10月30日将非法所得全部退赃。
龙井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朴某善、金某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申某花、李某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朴某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被告人金某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3、被告人申某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4、被告人李某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5、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朴某善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元、被告人金某玉违法所得人民币650元、被告人申某花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被告人李某月违法所得人民币160元,依法返还各被害人。
忠告:只要是打着海外资产解冻,打着国家项目给你高回报旗号,让你交少量的钱,都是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切勿上当被骗!
文章来源: 利箭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