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系公安部2019年5月公布的第二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虚假项目和组织。该骗局通过歪曲国家政策,虚构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11月30日鹰鉴获悉,多名参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的骨干人员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以来,罗某某等人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为名,歪曲解读国家扶贫政策、领导人讲话,在辽源市、松原市、盘锦市内开展传销活动。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项目”要求每人交纳人民币3360元,其中3260元为入会费,100元为迁网费,获得加入资格,拉人入伙,以发展成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晋升级别的依据,并以晋升级别后提取奖金、国家予以扶持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该传销组织,从中牟取利益。
该组织按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级”方式以寝室为单位对传销人员集中授课、收取资金、进行管理。
2018年4月,被告人徐某某加入该传销组织后,为了牟取利益,积极宣传,先后发展下线会员388人,涉案金额1303680元,级别为代理员,获利5000元。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某歪曲国家政策,虚构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独有偶,近日,有两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也被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该起诉书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先后加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振兴东北、精准扶贫项目为由,要求参加者缴纳3360元获得会员资格,通过设置直推奖、育成奖、差额奖、领导分红奖等返利形式引诱他人成为会员后积极发展下线,并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划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个层级,同时以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返利的依据。
王某某、张某某加入上述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并使用银行卡作为传销活动的资金账户,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报单费以及按照上线要求发放返利,对传销活动的实施和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
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王某某、张某某在该传销组织中均已达到培训员以上级别,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60万余元和115万余元。
2019年11月26日,王某某在辽宁省沈阳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同年12月11日,张某某在北京市密云区被公安人员抓获。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 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