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份,王某(另案处理)以“解冻民族资产”而创建“303平台”,王某任总负责人,下设纵队长、团队长、大组长、小组长数名,各级设财务、统计人员,共同在微信平台上招募会员达千万人。
王某在微信群内以“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为谎子,虚构“陈立夫老人”、“国际梅协”、“扶贫攻坚”等项目,通过纵队长、团队长、大组长等逐级向会员宣传,会员交纳几元至几百元的相关费用,用于解冻资产,资产解冻后会员可分得几万至几百万不等的报酬,取得会员信任后,对会员实施诈骗。
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罗某敏在“303”平台任统计员、团队长期间,负责处理表格、账目的汇总,罗某敏通过其中国农业银行卡的账户收取会员钱款后,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经审计,被告人罗某敏经手收取及转账会员钱款共计9660264.5元。
303是按照总负责人、纵队长、团队长、大组长、小组长、会员的层级来分的,人数按照百人为小组,千人为大组,五千人为团队,万人为纵队来区分各个层级,罗某敏发展了300多人,后来王某又拉到了罗某敏团队里面有1万多人,“303”平台启动时, 每人收取33元。罗某敏团队的人都有报,报的单太多,有脱贫攻坚战每人0.5元、1.8元的、2.6元的个人所得税、20+1国际梅协转账费、众筹100元-600元不等、25+1陈老项目制卡费、16+1元的有功人员领取李老辅助资金费、70元的银行放款费用等。
扶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敏伙同他人利用 民族资产解冻 为幌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莉敏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罗某敏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敏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及辩护人请求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扣押机关扣押的被告人罗某敏的涉案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最后法院判决:
被告人罗某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文章来源:利箭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