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鹰鉴获悉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当阳市公安局今年6月份破获的“普顿PTFX”外汇投资传销案提起了公诉。当阳市男子丁某某因组织、领导“普顿PTFX”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会员高达数千人,获利33万余元,被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PTFX外汇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普顿平台)未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非法经营外汇业务,普顿平台对外宣称为注册在印度尼西亚的外汇投资公司,以提供外汇交易服务为由,要求参加者通过会员推荐进行注册,向该平台缴纳一定外汇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资格,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普顿平台的返利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会员利用保证金进行跟单交易获得“交易获利”;二是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按下线层级和不同比例抽取下线会员“交易获利”中部分利润,即“盈利分享获利”;三是依据会员的下级会员人数、等级、投入资金量等由低到高分别设置I、IB、MIB、PIB、PIB2五个会员等级,不同等级会员可以获得按相应规则计算的“交易佣金获利”。
普顿平台的创建者、组织者和领导者等主犯在境外通过网络操控,国内参与者只要普顿平台服务器不被关闭,其投资款及收益进出不受限制,便可通过发展下线会员不断获利。
2017年8月5日,被告人丁某某通过张某某(另案处理)推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等在普顿平台注册会员帐号,投资牟利。
为使自己的帐户升级拿佣金,丁某某通过朋友圈、现场授课等方式,向身边的亲戚、朋友等人宣传普顿平台的运营、盈利模式,并发展下线会员陈某甲、朱某某等人注册会员帐号并投资。
2020年6月8日,被告人丁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被当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年7月14日被批准逮捕,同日由当阳市公安局执行。至案发,被告人丁某某共发展下线会员2224人,获利提现共计33.34094万元。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利用普顿外汇平台,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要求参加者参加普顿外汇平台注册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计酬或者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独有偶,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在12月28日也披露了一起“普顿PTFX”传销案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中看到,宜春市袁州区男子彭某某依托普顿平台,在全国各地骗了万余人,获利高达131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彭某某接触普顿外汇平台后即加入该平台,同时积极发展下线加入该平台,先后直接发展了彭某等6人加入该平台。
该平台谎称会员只要投入资金就可以赚取7%-15%的高额收益,发展会员还可以获得直推奖励和佣金返利等奖励制度,制定六级会员级别,其中会员级别分为普通会员、I、IB、MIB、PIB、PIB2六个级别,每个级别所需要的条件和所获得的收益、佣金等均不同,其中PIB2级(又叫二星职业经理人)需要直推会员30人以上且需1名PIB或4名 MIB、团队会员人数50人以上、团队会员总投资额2500万美元以上。
为加大对该平台的宣传,彭某某先后在宜春市开办二个工作室,以讲课宣传和播放宣传片的形式宣传、推广该平台,有兴趣的人员可以到该工作室听课。
2019年12月19日,该平台爆仓,所有参与人员投入的钱款均无法提取。经鉴定,彭某某在该传销组织中系PIB2级,下线人数有11472人,现已查明的部分获利为1318930元。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彭某某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并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鹰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我国没有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 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