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景之家”传销案二审宣判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瑞景之家”特大集资诈骗案、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原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吕某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和涉案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江苏“联宝”“宝缘”公司非法集资案再次开庭审理
2021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欧年宝、欧亚明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欧年宝、欧亚明及两被告人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5月和2016年11月,被告人欧年宝在扬州市江都区和无锡市新吴区先后注册设立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宝缘公司”)、江苏联宝订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联宝公司”),并担任两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两公司全面工作,被告人欧亚明担任两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资金、后台数据、审核确认发放返利工作。
3韩城10人被骗晋中陷48900传销骗局
3月23日,村民王某忠到公安局报案称:其被王某芳虚假项目蛊惑,投资48900元,怀疑被其诈骗。接到警情后,韩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研判,初步确定涉嫌非法传销,随即启动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案件情况,并连夜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次日,已查清韩城当地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查,该组织位于山西省灵石县,鼓吹分享经济、投资扶贫项目,以低投资、短期高收益为诱饵,以分级拉人头层级返利的方式,诱惑参与者每人投资48900元后升级获利。3月25日,民警奔赴山西省灵石县,联合当地警方,将该传销组织窝点依法查处,并将参与其中的韩城籍人员共10人成功劝返,帮助群众追回“投资款”15余万元。
4邵阳查获11名传销人员,解救一人
4月10日晚上,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广场派出所一举捣毁位于双清区三角塘某居民楼内的一处传销窝点,现场控制11名传销人员,成功解救1名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广西籍男子陈某贵。
5汉中查获传销人员50余人
今年3月,新集派出所民警在“大走访”“大防控”过程中,在街面上发现多名操持外地口音的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神情拘谨、怕生。根据工作经验判断,民警怀疑他们可能是传销人员。
通过走访调查,群众反映周边民房内有年轻人聚集“开会上课”,符合民警的猜测。经细致研判、周密部署,3月底,新集派出所办案民警会同镇村干部查获并捣毁传销窝点8处,带回传销人员50余人。
6古蔺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件 五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对五名被告人龚某某、张某、田某、史某甲、史某乙判处一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7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没58万余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意到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威市监销行处字〔2021〕2号),威海姜不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544.10元。
8富阳端掉一传销组织!15个窝点藏在这些地方
早晨6点,执法人员分15个组统一出发,对隐匿在城区工农路、三江花园、容大花园、水岸青云、文澜雅苑、金城花园等小区民房内的15个涉传窝点进行彻查。
至中午10点,共带回涉传人员45人。
按摩店老板参与“GCG钜富金融”获刑5年10个月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丁忆莲、郝忆景二审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刑事裁定书》),该《刑事裁定书》显示,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检察以鄂云梦检刑诉(2015)1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忆莲、郝忆景、肖康、闫光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张建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10月21日向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8日对本案作出了(2015)鄂云梦刑初字0016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丁忆莲、郝忆景、肖康、闫光福、张建顺均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鄂09刑终120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0“普顿PTFX外汇”以及“华登区块狗”平台新进展!
兴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对“华登区块狗”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欧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现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为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该传销平台的传销参与人员通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的“传销参与人”,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经侦大队305办公室登记备案,如工作日无法登记备案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联系电话:0951-6899250)注意事项:1、请传销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参与该平台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支付记录、收取利息记录)、转账凭证等原件、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及相关音视频资料。2、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3、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通告。联系人:吴警官 马警官咨询电话:0951-6899250 13723318892(马警官)兴庆区公安分局2021年4月13日牡丹江:关于涉嫌“普顿PTFX外汇”非法传销案人员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公告文章来源:反传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