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救助中心6月8日电 2008年以来,欧莱雅传销组织以连锁销售欧莱雅系列化妆品为名,在吉林白城市大肆进行“拉人头”传销活动。截至案发,已发展下线2000余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该传销组织以“小资本运作”、“搞工程”,甚至打出了“国家扶贫项目”的幌子,让很多人上当受骗,先后吸纳2000余人加入。据被害人张某称,她被一名传销组织成员带到白城考察一个所谓的国家扶贫项目,上课时被说成是国家暗中保护的项目,号称“先进代,后进商,开着宝马回家乡。”此后,该被害人分两次共上交1.68万元从事费。另一名被害人王姓女士称,她和丈夫是被人以搞工程的名义介绍到白城市的,结果工程没看到却上了传销课。王女士、丈夫和女儿共交了三份从事款,共一万余元。此后,王女士的丈夫在白城自己组织寝室,并让女儿做上线,他任寝室长,组织新人去别的寝室听课,称为“串寝”。结果,一家三口投入一万多元钱只拿回三千多元。
近日,因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欧莱雅传销组织成员武学媛、武学利、刘艳茹、赵英梅、王长松、张立娟、田亚军、王伟忠、孙育奎、赵佳帆共十人被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白城市洮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传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十名被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罪名成立。武学媛等九名被告人被判缓刑并处罚金,被告人赵佳帆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零五天,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