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30日,浔阳区局甘棠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内一举查获了赵继琨、吴如珍、焦敬伟三个传销团伙。 经查,这三个传销团伙分别打着“香港鸿顺贸易有限公司”和 “天翼公司”的招牌,以连锁销售的名义,采取“五级三阶制”、以“拉人头”的方式,通过发展下线来骗取钱财。部分甘肃、陕西、青海、贵州等地急于发财、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受骗而来,通过缴纳3800元购买 “登西路”、“左丹奴”西服以及“蝶贝蕾”化妆品,获得所谓“会员”资格,实际上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目前,23名传销人员经教育后遣返原籍。 4月2日,瑞昌市局在该市天驿大酒店406室查获一传销组织。经查,该传销组织以销售“深圳月朗科技有限公司” “月月爱”负离子卫生巾为幌子,对外公开是洽谈区域代理,按每50万人口的范围设区域代理。实际是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销售人员。按398元、1998元、4776元不同档次来购买一级、二级、三级会员级别,然后给每个会员分别开设一个银行帐号,下线人员发展以后,上线人员视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情况从更上一级别会员处获得分红。目前,传销头目周某被抓获,受骗而来的20名传销人员经教育后遣返回原籍。 4月6日,浔阳区局白水湖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京九批发大市场一出租屋内查获一传销组织,经查,该传销组织以介绍工作为幌子,骗取在校大学生集聚九江,以五级三阶制(五级: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三阶制:会员升为培训员、培训员升为代理员、代理员升为代理商)为手段发展下线,从事“天狮”化妆品非法传销活动。目前,传销头目凌福已移交公安机关,9名受骗的大学生经教育后遣返回西安某高校。 4月10日,开发区分局在青竹路、西一路小区出租房内取缔两个传销组织。经查,这两个传销组织采取拉人头的方式,以五级三阶制从事“贵州红跃”保健品传销,33名受骗而来的传销人员经教育后遣返回原籍。 4月11日, 浔阳区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人民路、塔岭北路、殷家坊,一举查获三个传销组织,教育遣返传销人员79名。该局人民路分局在孔家洼一民居内查获一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阶制的办法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传销产品“天狮”和“康贝美”化妆品各5套。塔岭分局在天佑大厦10楼查获30名陕西籍传销人员,收缴传销笔记30本。三里街分局在殷家坊一民居内将正在上课的21名上海籍传销人员查个正着,现场收缴传销书籍22本、笔记21本。
非法传销后续报道:上当受骗群众举报传销
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工商局获悉,前日“月月爱”传销团伙被查处的消息见报后,工商部门接到多名受害者的举报信件及电话。工商部门表示,将根据举报线索,坚持对非法传销露头就打,决不让非法传销在厦门得逞。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非法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