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了该起特大传销案件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上看到,被告人黄某军、帅某琼等人在互联网上开办“福瑞益生爱心帮扶平台”,打着“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口号,以购买绿茶获得爱心帮扶平台会员资格,以会员若患44种重大疾病,能获得30万元的帮扶保障金为幌子,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 “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购买绿茶获得平台会员资格后,若患重大疾病,就能获得帮扶保障金?”实际上,这是一起打着“爱心帮扶”为幌子的传销骗局。
截止案发,“福瑞益生爱心帮扶平台”共计发展会员近10万人,涉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500万余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
经依法查明:被告人黄某军出资5万元、被告人帅某琼出资数十万元,共同于2016年3月18日在宜宾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宜宾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公司),由帅某琼担任公司法人并负责财务管理、后台操作,黄某军任公司监事(对外称总经理)负责宣传推广、发展会员。
2016年7月中旬,由黄某军谋划、帅某琼决策,二人以福瑞公司为依托,在互联网上开办“福瑞益生爱心帮扶平台”,打着“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口号,通过召开现场推荐会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宣传,以200元购买福瑞公司2袋绿茶(购买成本加快递费合计20元)获得爱心帮扶平台会员资格并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约定平台会员半年内若患公司规定的44种重大疾病,即可获得公司30万元的帮扶保障金。通过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动态和静态多层提成返利模式,引诱他人注册成为会员,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大肆发展会员骗取财物。
截止案发该平台共计发展会员90482人,其中注册并实际缴费激活会员79653人,涉及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592.86万元。
传销集资诈骗的事实
2016年12月,黄某军、帅某琼在以“福瑞益生爱心帮扶”平台为依托大肆发展会员的基础上,通过虚假宣传鼓动会员购买公司无任何资产支撑、无实际价值的股份投资入股,集资入股会员126人,收取集资金额162万元。截至案发尚有58.05万元集资款未能归还。
2017年3月,翠屏区工商局以涉嫌传销对福瑞公司进行处罚后,黄某军、帅某琼又将平台修改为网上商城,同时组织以现金1元购买1.5积分的所谓优惠活动,鼓动会员购买无任何资产支持的平台积分,共计非法集资134万余元。
收到会员购买积分款项后,福瑞公司以帅某琼个人名义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基金会无偿捐赠100万元,向云南省敬老助老协会无偿捐赠2.7万元,支付北京世纪采风文化发展中心15万元用于公司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宣传大会费用,支付公司在成都运营中心房租84487元,支付公司发货邮政快递费用61571元,支付宜宾某网络科技公司用于修改平台费用2万元。
福瑞公司成立后,主要业务就是收取200元发给价值20元的茶叶、以爱心帮扶和多层提成返利为诱饵发展会员,然后多层提成获利。在公司缺乏资金后开始出售没有资产支撑和实际价值的所谓股份、积分,吸收资金用于支付罚款、继续宣传,除2017年3月后开展过少量的网上商城销售质次价高的日化用品并继续多层提成返利外,无任何实体经营项目。
在出售公司股份、积分活动吸收资金中,黄某军策划并积极组织、帅某琼决策并支配吸收的资金。其中帅某琼经手用于无任何经济收益的消耗性支出超过14.77万元,黄某军用于个人支出超过48万余元,致使所吸收资金案发时无法归还达192万余元。
6名被告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叙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黄某军、帅某琼等6名被告人以购买茶叶可获得爱心帮扶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200元注册成为“福瑞益生爱心帮扶平台”会员,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层级分别不同的标准提成返利,引诱79653人参加,吸收参加者缴纳资金达1592.86万元,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帅某琼、黄某军依托福瑞公司的平台,以投资入股、出售平台积分的方式传销非法吸收资金,并将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缴纳传销罚款、无偿捐赠、传销宣传活动以及个人消费,致使192万余元资金不能归还,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反传销救助中心: 提醒 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凡是虚假宣传,无意无据无凭无证的,高额利润为诱饵引诱加入的,靠着拉人头赚钱的事,需谨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