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经人介绍加入“中国华尔街”项目后,以该项目投资之名,以国家支持、利润分红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并按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提成和返利依据,不断发展下线人员。
被告人周某某在达到“一局”级别后成立报单中心,每向上报一单获提成500元。
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周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枣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2020年3月18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至案发,周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4级,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297100元,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枣强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投资“中国华尔街”项目之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6月18日,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周某某与其他同案犯10日内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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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长沙市岳麓警方破获“华尔街之路”特大网络传销案。在全国10个省13个地市,抓获王某、鲍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8年11月左右,犯罪嫌疑人林某以华尔街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公司,虚构国家2.0扶贫政策,推广“华尔街之路”项目。
林某等人对外虚假宣称“华尔街之路”是一个对接全世界185个国家与地区,以帮助其他企业在全世界上市为目的的项目。该项目通过运营网站平台,以“原始股权”、“分红派息”为名设立奖励机制,引诱参与者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钱财。
至案发,“华尔街之路”传销团伙以“原始股权”为名,在全国发展出会员累计已达35万余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岳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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